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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31 10:31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 O 二五年七月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党组织建设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章程修改 第十二章 附则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
山河药辅(30045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31 10:31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公 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 制定本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 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决议通过的有关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 ...
山河药辅(30045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1 10:31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公司总经理经 营班子。总经理经营班子是总经理办公会组成人员,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 和运作中心。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经营班子成员由总 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经营班子其他 成员,但兼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专职,不 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第六条 总经理及总经理经营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人选应具有业界公认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本行 业专业知识。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经营班子其他人 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的职责,促进公 ...
山河药辅(30045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1 10:31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 自动丧失,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 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
山河药辅(30045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1 10:31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加强公司银行 信用与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安徽山河药用辅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 外担保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权限,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后执行。 公司委派到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取得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会批准前,不得参与全 ...
山河药辅(30045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1 10:31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以及《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规定,为规范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由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共同执行,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履行 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 券")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二) 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三) 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四) 公司出现股东权益为负值; (五) 公司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 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 ( ...
山河药辅(30045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1 10:31
第三条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出现、 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述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将有关信息告 知公司董事会秘书,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董事会秘书、报告人以及其他因公司工作关系接触到信息的工作人 员在相关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公司董事会应 将信息知情人尽量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应做好知情者范围 的登记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 人"包括: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安 ...
山河药辅(30045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1 10:31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 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本规则"或"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 ...
山河药辅(300452) - 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07-31 10:30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23199 债券简称:山河转债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 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 人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董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 况及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修订,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 面: (一)调整董事会人数 结合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情况,公司拟 ...
山河药辅(300452)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7-31 10:30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5-040 债券代码:123199 债券简称:山河转债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