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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合纵: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3:31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应知悉《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 ...
ST合纵: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3:31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 并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制 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 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 ...
ST合纵: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3:31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新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至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 ...
ST合纵: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3:31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 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义务或 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差错是指足以影响年报使用人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年报的其它内容做出正确判断的重大差错,包括但 ...
ST合纵: 内部审计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3:31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合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 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 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 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进行的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遵循客观 性、政策性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对本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 制进行独立的审计监督。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 ...
ST合纵: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3:31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理, 控制投资方向,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合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 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以获得股权、 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投资新建全 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 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出资在一年以上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 目; ...
ST合纵: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3:31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 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文件及《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关联方",与现行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之相关规定具有相同含义。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均适用 本制度。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 益。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两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 ...
ST合纵: 股东会议事规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3:31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议 事程序和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 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士均具有约束力。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董事会应遵守《公司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 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依法 律法规 ...
ST合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3:3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公司法》")《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相关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员工激励计划及考核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其职务;主任委 员既不履行职务,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务的,任何一名委员均有权将有关 情况向公 ...
ST合纵: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3:31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满足本细则第九条所规定的独立性条件;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