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zong Science & Technology(30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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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合纵: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Ge Long Hui· 2025-12-04 10:24
格隆汇12月4日丨ST合纵(300477.SZ)公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 发生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得向激励对象继续授予新的权 益,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其中《管理办法》第七条的 第二项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鉴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 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相关的规定,公司应 当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作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因此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将已经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合计494.40万股全部作废。 ...
ST合纵(300477) -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12-04 10:19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ST 合纵 公告编号:2025-080 1、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 影响。公司已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 系建设和监督工作,全面加强对各级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2、公司已持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开展 学习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财税政策、交易所的监管动态和相关处罚案例等,提 升相关人员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与业务人员的沟通 和紧密联系,对业务活动实质做到充分了解,强化关键单据审核,持续夯实财务 核算基础,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 公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出具 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四)项规定,公司出现"(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 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 ...
ST合纵(300477) - 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2025-12-04 10:19
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分别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 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同时与之配套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亦一并终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 ...
ST合纵(300477) -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04 10:18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天津 昆明 广州 成都 宁波 福州 西安 南京 南宁 香港 巴黎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邮编:100026 电话:010-65890699 传真:010-65176800 电子信箱:bjgrandall@grandall.com.cn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2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2、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事先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并获得相关 方如下声明和保证:相关方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报告所必需且力所能及的全 ...
ST合纵(30047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2-04 10:17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 ...
ST合纵(30047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2-04 10:17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合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储存 第三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 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监督的三方协议(以下简称"协 议")。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三)公司一次 ...
ST合纵(30047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12-04 10:17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本制度未规定 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各机 构、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 司 ...
ST合纵(30047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2-04 10:17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 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职责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独立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 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如有必要,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 察。对于独立董事在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 ...
ST合纵(300477)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12-04 10:17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与现行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之相关规定具有相同含义。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均适用 本制度。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 益。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两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第五条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 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 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 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六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ST合纵(300477)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12-04 10:17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 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 外担保。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在其董事会或股东 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依照本办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 权拒绝。 第二章 担保及管理 第一节 担保对象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