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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09-22 11:4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 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 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 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
通合科技:通合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3-09-22 11:41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 占授予限制性股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 | --- | --- | --- | --- | | | 数量(万股) | 票总数比例 | 日股本总额比例 | | 一、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 人员(105 人) | 84.66 | 80.00% | 0.49% | |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105 | 84.66 | 80.00% | 0.49% | | 二、预留部分 | 21.16 | 20.00% | 0.12% | | 合计 | 105.82 | 100.00% | 0.61% |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9 月 22 日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 ...
通合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09-22 11:3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 年修订)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石家庄通合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 职责。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 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超过半数,并由 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
通合科技:通合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09-22 11:38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证券代码:300491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九月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 -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 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石家庄通合电 ...
通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22 11:38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一、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 ...
通合科技: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09-22 11:38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监 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 事、监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监 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监事候选人,最后按得 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人选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 在一次股东大会上,拟选举二名以上的董事、监事时,董事会应当 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或监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监事是特指非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 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投票程序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保 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 ...
通合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09-22 11:38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修订) 二〇二三年九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 ...
通合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09-22 11:38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修订) 二〇二三年九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依法成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应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 事职责的基本方式。凡属《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均应通过 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的形式来实施,其他机构和董事个人均不能越过董事会而单 独行使董事会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 ...
通合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09-22 11:38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石家庄通合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 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至六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
通合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09-22 11:38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行,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石家庄通合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三) 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 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 应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