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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邑股份(300504)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6 13:05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 服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第三节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第一节 | 董事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3 | |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 | 目录 1 | 第一节 | 通知 | | - ...
天邑股份(30050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5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 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公司及下属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有关人员,应 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 ...
天邑股份(30050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5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 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 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第四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 券服务机构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
天邑股份(30050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5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 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天邑康和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司透明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 (三)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提高公司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信息披 ...
天邑股份(30050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5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 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 策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 告; 2、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 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事 项公告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3、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
天邑股份(300504)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5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 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 接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为控股股东及其 ...
天邑股份(30050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5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机制,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的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义务,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 ...
天邑股份(30050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5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天邑康 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 ...
天邑股份(30050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5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有 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 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 业岗位有五 ...
天邑股份(30050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5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管理,建立科 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 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天邑康 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 (一)公司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 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拟订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职责与权限依据《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确定。 第三条 遵循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确定薪酬标准; (二)绩效优先,体现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三)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规模相适应; (四)薪酬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