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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0月)
2023-10-27 14:58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效益,切实保护广 大股东的利益及募集资金的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雪榕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 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 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 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 ...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7 14:58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 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1 / 4 上海雪榕生物 ...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7 14:58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运作,更好地维 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审议 本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自律性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所 规定的有关事项的会议。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 (2 ...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7 14:58
第一章 总则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提高上海雪榕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投 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勤 勉义务的规定,同样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范围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 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 - 1 - ...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7 14:58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经营决策的正 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 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高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 接受监事会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优秀的个人品质:有较强的责任心,积极进取、忠实勤勉、 廉洁奉公等。 - 1 - 上海雪榕生物 ...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7 14:58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 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7 14:56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投资者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则,以及《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 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章 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 第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的权利,包括: (一)有权查阅公司章程,并在缴付成本费后得到公司章程复印 件; (二)有权查阅和缴付合理费用后复印:本人持股资料;股东大 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季度报告、半年度 报告和年度报告;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债券存根;公司股东名册; 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文件。 第四条 公司股东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 ...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7 14:56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股 东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 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 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 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 主选举产生。 - 1 -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监 ...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7 14:56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二)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 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报 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7 14:56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 化、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 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 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 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7 名董 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