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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讯达(300514)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4 11:17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 任。 第六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
友讯达(30051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4 11:17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理层的行为,确保经理层忠实履行职责,勤勉 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 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协助总经 理工作。 (四)诚信勤勉、廉洁公正;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精力充沛、身体健 康。 第 1 页 共 10 页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确定为高 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
友讯达(30051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1:17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第 1 页 共 3 页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 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 ...
友讯达(3005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1:17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 ...
友讯达(30051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4 11:17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深圳证券 ...
友讯达(30051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1:17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规章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建立重大信息的内部保密制度,加强未公开重大信息 内部流转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人员使用网站、博客、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信息进行必 要的关注和引导,明确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密级,尽量缩小知情人员范围,并保证 未公开重大信息处于可控状态。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本部各部门或室、 各子公司。 第四条 ...
友讯达(300514)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1:17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行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 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 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友讯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 决权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三条 控股 ...
友讯达(300514)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04 11:17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的资金实行严格的专户管理,并限于募集文件所明确的 投资项目和计划使用,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必须经过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办法的有 效实施,公司应当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 ...
友讯达(300514)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1:17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独立监督和评价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 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 在强化内部控制、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完整,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方面的 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的宗旨是通过开展独立、客观的保证性与咨询性活动,运 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 其目的是为了建立高效率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保证政策和制度得到有效地贯彻 和执行;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降低成本消耗;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 ...
友讯达(30051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1:17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深圳友讯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 重大信息)时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上市公 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