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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讯达(30051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1:17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 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 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由股东 ...
友讯达(30051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1:17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 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 《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 解释》(以下简称《担保制度解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制度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 ...
友讯达(300514)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1:17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友讯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券交易 ...
友讯达(30051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4 11:17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 酬。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当董事会秘书由董事兼任时,如某一行为需要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 时,则该兼任董事与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 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
友讯达(30051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1:17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友讯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
友讯达(300514)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成湘东)
2025-06-04 11:16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成湘东作为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友讯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 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 ...
友讯达(300514)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成湘东)
2025-06-04 11:16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成湘东为深圳友讯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 ...
友讯达(300514) -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1:16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保障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 常经营重大合同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提高公司日常经营重 大合同披露管理水平和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有关人 员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的工作。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制度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制度 第三条 公司签署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以下简 称重大合同),应当及时披露: (一)涉及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或者接受劳务等事项的,合同金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 亿元; (二)涉及销售产品或商品、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等事项的,合同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 ...
友讯达(30051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2025-06-04 11:16
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 议案》《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 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进行修订,并依据公司管理的 需要拟定了新的制度。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公司章程》原条款内容 | 《公司章程》修订后内容 | | --- | --- | | 整 ...
友讯达(300514)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袁祖良)
2025-06-04 11:16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袁祖良为深圳友讯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