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guang Pharma(3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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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药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
2024-04-21 07:54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 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 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五)符合 ...
新光药业: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1 07:54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其摘要已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了让 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 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 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王岳钧先生,董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源洋先生,董事、财务总监邢宾宾女士,独立董事宋夏 云先生,保荐代表人敬启志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 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前访问 http://i ...
新光药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1 07:54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岳钧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 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 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 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9 人,其中,王虎根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岳钧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披露于中国 ...
新光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1 07:5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 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地履行职责。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是由一批资深注 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 构。连续多年综合排名位列全国内资所前二,全球排名前二十位。 截至 2023 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38 名、注册会计师 2272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 ...
新光药业: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1 07:5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内控建设、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和三会运作等 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关系电话等线下线上多渠 道常态互动,畅通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交流的渠道,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增强了公司运作透明度,着力塑造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运行情况 1、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各项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 理,稳步推进公司的各项业务发展。公司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责,为公 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工作。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的工 作总结如下: 一、2023 年度主要经营指标及重点工作 20 ...
新光药业: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4-21 07:54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一、 关于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宋夏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宋夏云先生 因已担任超过三家境内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的规定,特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 一并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宋夏云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宋夏云先生的上述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2024 年 8 月 24 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宋夏云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 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
新光药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蔡海静
2024-04-21 07:5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蔡海静,作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 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 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新光药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4-04-21 07:54
证券代码:30051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宋 夏云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1 证券代码:30051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编制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符合《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4 年公司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 投资者的合理 ...
新光药业:天健审〔2024〕1840号新光药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1 07:54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10 页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药业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光药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光药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新光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 ...
新光药业: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1 07:54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 第 | 1—5 | | 页 | | --- |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6—13 | | |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 | | 6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 | | 7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第 | | | 8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 第 | | | 9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0 | | |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1 | | |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2 | | |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 | | | | 页 | 三、财务报表附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