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lliance Technology (30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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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0:31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1 - 第一条 为规范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 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会对公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 事会秘书报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在收到相关信息后应及时向董事长和总经理报告。当董事会秘书需 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及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和 ...
新晨科技(30054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0:31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关系 - 1 - 第一条 为规范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活动,保证公司与 各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通 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 原则: (一)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诚实 ...
新晨科技(30054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0:31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 1 -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监督,提 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 部控制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 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 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 遵守国家 ...
新晨科技(300542)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0:31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7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 1 - 第一条 为规范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的离职管理,保障 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辞职、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 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 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通过之日自动 离职。 第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 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 ...
新晨科技(30054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0:31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 1 - 第一条 为加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 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 和支 ...
新晨科技(30054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0:31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 1 - 第一条 为加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 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 整和及时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 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 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证券 事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未经 ...
新晨科技(30054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0:3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 1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 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
新晨科技(300542) -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0:31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止和杜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认定的关联方。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 度。 - 2 - (一)要求公司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 他支出; (二)要求公司代其偿还债务; (三)要求公 ...
新晨科技(30054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0:31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 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 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 1 - 第一条 为了促进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 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新晨科技(30054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0:31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因特殊原因无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 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个别条款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可以根据实际 情况调整披露内容或者不披露相关内容,但应当说明并披露原因、提示相关风 险。 - 1 - 第一条 为规范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行业经营性信息。行业经营性信息, 是指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关的行业信息和经营性信息。公司披露的行业经营性信 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变化,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