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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1:2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精测 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测电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精测电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于 2021 年 4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 31,446,011 股,发行价格为 47.51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3,999,982.61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264,150.94 元后,实际募 ...
精测电子: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2 11:28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9 号文《关于同意武汉 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 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76.00 万张,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数量 1,276.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76,000,000.00 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0,600,000.00 ...
精测电子:广发证券关于精测电子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4-04-22 11:28
|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培训对象: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 |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陆靖 | | | |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旭 | | | |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 | 保荐机构培训人员姓名:何旭 | | | | | | 培训对象参加培训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年 4 月 | 培训时间:2024 | 16 | 日 | | | 2023 | 培训对应期间: | 年 | | | | 培训主要内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题培训 | | | | | 一、培训基本情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精测 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测电子"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 构,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对精测电子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持续 督导专项培训。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通过讲解相 ...
精测电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2 11:28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〇二三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10192 号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10192 号 我们审计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测电子)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5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40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 关键 ...
精测电子: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2 11:28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完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 证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 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 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 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 ...
精测电子: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2 11:28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 度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 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理财产品 项目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 第五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的闲置资金或闲置的募集资金, 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也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进度,不 能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政府专项补助的资金、公司通过贷款等融资渠道筹集 的资金不得进行委托理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 ...
精测电子:广发证券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1:2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精测电子"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武 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 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日常管理、财务管理、 人力资源、信息系统、采购供应管理、质量管理、货币资金内控管理、实物资 产控制、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控制等。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 ...
精测电子: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2 11:28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7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 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 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 ...
精测电子: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2 11:26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8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 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测电子")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及发展需要,现计划以流动资金贷款、银 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商业保理以及其他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77.3 亿元人民币及 3.4 亿元新台币的 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为准。综合授信 额度有效期 ...
精测电子: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2 11:26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应当审慎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委托理财。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必须经董事会审议,或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