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han Jingce Electronic (30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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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1:32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自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 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科 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倡导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 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债权人 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 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 发展。 第四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 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不得 ...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1-25 11:32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自行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 ...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1:32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外,公 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 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等各种合法的投资 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与支持, 以最终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目标的战略管理行为。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 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在开展投资者关系 ...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1:32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 ...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1:32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管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高管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 理及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1:32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 度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委托理财管理"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 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 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理财产品 项目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 第五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的 ...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1:32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制度和程序,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并依照董事会决议,设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本细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细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 ...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1:32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 证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 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 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 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 ...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1:32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 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 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未经公司 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不得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要做到规范、 公开、透明。 第四条 凡违反本制度,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 ...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1:32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 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 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关联方",与现行有效之《上市规则》规定具有相 同含义。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