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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畅通讯(300578) - 审委会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51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年度财务报告 (以下简称"年报")的编制、审核、披露程序,积极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编制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认真 履行职责,忠实勤勉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第七条 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审计委员会 需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重点关注公司在年报审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情形。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 聘的,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 理 ...
会畅通讯(30057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51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务,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 ...
会畅通讯(30057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51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活动 进行监督和审计,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小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负责公司 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内部审计小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本公司 章程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小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 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小组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 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四条 内部审计小组配备与审计相适应的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 相对稳定。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努力学习和掌握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和本 公司的有关规定,熟悉相关的理论和专业知识,精通审计业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的管理与监督,保证企业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改善 经营管理,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结合本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
会畅通讯(30057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51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 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 位(包括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包 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之和。本制度所称的"总资产"、"净资产"以公司合并报表为统计口径。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原则, ...
会畅通讯(300578) -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51
二零二五年八月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总则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均由董事会任命及罢免。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 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其主要职责是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等。 第一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其中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应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审计 ...
会畅通讯(30057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51
二零二五年八月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请的会计师是否符合《证券法》规定以及为 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四条 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 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它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 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补充。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 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加 强内部控制建设,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公司信息披露、日常监督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会畅通讯(30057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51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和《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 3 名独立董事。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
会畅通讯(300578) -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51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为规范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待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 "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 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尚未披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 等。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向外部单位或个人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 是公司向外部单位或个人报送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公司向外部 单位或个人报送信息的管理工作。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应当经董事会秘书审 核批准。 第四条 公司 ...
会畅通讯(30057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51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监 高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资产经营效益,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会畅通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一)非独立董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订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 第三条 适用人员:《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 ...
会畅通讯(300578)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51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 长期股权投资,指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货币或将 权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通过合 资、合作、收购与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 行为; (二) 风险类投资,指公司购入股票、债券、基金、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 品等投资行为; (三) 不动产投资; (四) 委托理财; (五) 其他投资。 本制度中所称的投资,不包括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决 策与管理,控制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拓展经营领域,保障公司权益,依据《上 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第六条 在投资事项的筹划、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