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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0:49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 本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应当 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其自身权 利的处分。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 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时即5人时 ...
奥联电子(30058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7 10:4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 ...
奥联电子(30058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7 10:49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委托理财; 2、购买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金融产品。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 开发项目; 3、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 1 - 4、依法可从事的其他投资。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 所带来的风险,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奥联 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奥联电子(300585) - 公司章程
2025-10-27 10:49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 份 | 2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6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9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 46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7 |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7 | | | --- | --- | ---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 48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 50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51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 ...
奥联电子(300585) - 对外担保制度
2025-10-27 10:49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审慎 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防范担保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含公司为自身债务而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 (二)严格、审慎的原则; (三)依法担保、规范运作的原则。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采取任何非法 - 1 - 形式强令或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 为有权拒绝。 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下属部门不得对外提供担保、相互 提 ...
奥联电子(30058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7 10:49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公司的全体非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 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
奥联电子(300585)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0-27 10:49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 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 以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 第二章 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 第四条 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 书负责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履 行对外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程序。 ...
奥联电子(30058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10-27 10:49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 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 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 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六条 除非经过培训并得到明确授权,否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他员工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的发言不代表公司。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 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
奥联电子(30058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7 10:49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处理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 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七)公司各部门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事项的人员。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负有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 内所知重大信息的义务,并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持续 地报告重大事项的发生和进展情况,并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
奥联电子(300585) - 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7 10:4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标准统一,切实 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自愿性信息披露是指虽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 但基于维护投资者利益而由公司进行的自愿性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与 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以下简称"相关信息",对应的事件 以下简称为"相关事件"),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章 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 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