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ALAE(300585)
icon
Search documents
奥联电子:独立董事制度
2024-04-23 11:32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 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系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
奥联电子:关于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3 11:28
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5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及《关 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作出新增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 | | --- | --- | --- | --- | | 1 | 《独立董事制度》 | 修订 | 是 | | 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制定 | 否 | 完善后的相关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 ...
奥联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3 11:28
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4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联电子")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原条款 | 新条款 | | --- | --- | --- | | |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股东大会召开后 2 |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 | | | 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奥联电子及相关责任人员)
2024-04-19 11:41
| 索 | 引 | 号 | bm56000001/2024-00004008 分 | 类 | | ---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 | 名 | | 称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奥联电子及相关责任人员) | | | 文 | | 号 | 〔2024〕34号 主 题 词 |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奥联电子及相关责任人员) 〔2024〕34号 当事人: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联电子),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 道东善桥工业集中区。 陈光水,男,1966年9月出生,奥联电子时任董事长,住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 胥明军,男,1975年9月出生,奥联电子子公司南京奥联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联光能)时任总经 理,住址:陕西省三原县。 薛娟华,女,1983年2月出生,奥联电子时任董事会秘书,住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 傅宗朝,男,1962年12月出生,奥联电子时任总经理,住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 蒋飚,男,1978年12月出生,奥联电子时任副总经理,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2022年12月9日,奥联电子披 ...
奥联电子: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4-04-07 07: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证监立案字 0102023001 号)和《调查通知书》(证监调查字 0102023061 号),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和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 罚字〔2024〕8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2)。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4 号)。现 将有关情况公 ...
奥联电子: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2024-03-27 11:07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2024 年 3 月 27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4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 ...
奥联电子_奥联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2024-03-20 06:04
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四)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中国 南京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致: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 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及中国证监 会和司法部发布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 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联电子"、"发行人"或"公 司")委托,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 项法律顾问,就本次发行事宜已于 2 ...
奥联电子_奥联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4-03-18 07:33
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中国 南京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致: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 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及中国证监 会和司法部发布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 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联电子"、"发行人"或"公 司")委托,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 项法律顾问,就本次发行事宜已于 2 ...
奥联电子: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2024-03-06 10:13
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3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海亚 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海亚")近日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 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为 GR202332016680,发证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3 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 惠政策规定,南京海亚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2023 年至 2025 年)可 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南京海亚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为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 定,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2024 年 3 月 6 日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奥联电子: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4-02-08 10:04
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2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证监立案字 0102023001 号)和《调查通知书》(证监调查字 0102023061 号),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和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 罚字〔2024〕8 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陈光水先生、胥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