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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马(30059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1 - 第 1 条 为规范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 2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 3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 4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5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 ...
万里马(3005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事后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 2 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 3 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 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 4 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 5 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
万里马(30059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 6 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1)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规定; (2)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3)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4) 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 1 - 第 7 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 5 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第 8 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 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第 1 条 为保证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
万里马(30059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透露、 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不得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研究报告等文件中 使用内幕信息。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 6 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 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公开披露的信息。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 内幕信息。 - 1 - 第 1 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 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 ...
万里马(3005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 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有关高级管理人员 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根据相关法规及 公司制度要求公司给予合理赔偿。 第 6 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向公司或董事 会移交其任职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印章、数据资产、 未了结事务清单及其他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移交完成后,离职人 员应当与公司授权人士共同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 2 第 1 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体系,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 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 ...
万里马(30059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 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本制度,在发生或即将发生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件 时,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 第 4 条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 1 - 第 1 条 为规范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 并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以及《广东万里马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当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 述情形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将有关信 ...
万里马(300591)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 杜绝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 部单位或个人。 第 3 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的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重大 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露。 第 4 条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信 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履行对外 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程序。 第 5 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的报送要求,公司相关部门应拒绝报 送。 第 6 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的,应书 ...
万里马(30059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 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第 4 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 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 当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 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第 5 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 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 6 条 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 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 者内部审 ...
万里马(30059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 6 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 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 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1 - 第 1 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强化对董事会和管理层 的约束和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 ...
万里马(30059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 1 - 第 1 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 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 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 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等有关经 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 3 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本公司、分公司、办事处、控股子公司以 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管理和监督,防范和控制风险,维护财 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 4 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驻外办 事机构等现有的与公司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