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kai Yibai(300592)
Search documents
华凯易佰(300592)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08:01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 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人员选择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 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华 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二的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 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提名委员会召集 ...
华凯易佰(30059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8:01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或 即将发生、尚未公开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或投资 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有关 信息告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的制度,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 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三)公 ...
华凯易佰(30059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8:01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 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 国家秘密 "),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 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 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1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 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 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 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 ...
华凯易佰(30059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08:01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各 1 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 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二)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章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条件,及时 向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条件的书面说明和相关材料。 候选人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 ...
华凯易佰(30059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8:01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 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对公司证券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的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 披露的其他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 ...
华凯易佰(300592) -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8:01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未经公司同意,子公司不得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 及子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金融衍生品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 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 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 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 ...
华凯易佰(30059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8:01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信息披 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 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名 单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 织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管理事宜;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 公司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 ...
华凯易佰(30059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8:01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 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出现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职,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 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 ...
华凯易佰(30059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8:01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为加强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规范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维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华凯易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能够决定其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其他公 司投资的公司管理按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 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战略目标下依法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公司作 为子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控股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 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监督审计等股东权利。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时控制其他公司的,该控股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建立 对其下 ...
华凯易佰(30059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8:01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完善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沟通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