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30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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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300596) -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1 13:45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中亦或简称"审计委员会"), 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的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 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相关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辜解除委员职务。审 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内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少于三名时,公 1 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补足委员人数。 ...
利安隆(300596) -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1 13:45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原则上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 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对其职权范围内事宜作出决议后可授权董事会批 准决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 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 ...
利安隆(30059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侯为满)
2025-04-21 13:45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侯为满) 各位董事: 本人侯为满作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 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利安隆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 提名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参 ...
利安隆(300596) -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1 13:45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 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 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 长拟定。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以下称"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 处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 责领导。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4 名。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 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落实股东会决议,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可以视需要征求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意见。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可以与董事会秘书进行沟通,就拟审议事项 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董事会及相 ...
利安隆(300596) -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1 13:45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具备薪酬与考核方面的 知识和经验; (二)诚信廉洁、忠于职守,能够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
利安隆(30059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韦利行)
2025-04-21 13:45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韦利行) 各位董事: 本人韦利行作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 章程》、《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按时出席了 6 次董事会议和 1 次股东 大会、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相关 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 1 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 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 2024 年度公司召开的各类相关会议,并 均亲自现场或以通讯方式出席了 ...
利安隆(300596) -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1 13:45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第五条 出席股东投票时,股东所投出的投票权数不得超过其实际拥有的投票权数。如股东所投 出的投票权数超过其实际拥有的投票权数,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第六条 如果选票上该股东实际使用的投票权数小于或等于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该选票有效, 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第七条 鉴于采取累积反对票将使累积投票制变得异常繁琐,为便于公司中小股东接纳和采用, 本公司累积投票制仅对同意票采取累积;累积投票选举董事时,表决票上不设计反对票、弃权票, 统计表决结果亦不对反对票、弃权票予以统计。 第八条 董事的当选原则: 根据董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其是否被选举为董事。 如若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候选人的得票总数相等,且该得票总数在董事候选人中为最少,如其 全部当选将导致董事总人数超过该次股东会应选出董事人数时,股东会应就上述得票总数相等的董 事候选人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再次选举,直至选出该次股东会规定人数的董事为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 公司选举董事(不包括职工董事,下同)的行为,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 ...
利安隆(30059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勇军)
2025-04-21 13:45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勇军) 各位董事: 2024 年度,本人何勇军作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 ...
利安隆(30059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红梅)
2025-04-21 13:45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红梅) 各位董事: 本人李红梅作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定期了解检查 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许 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待审议的相关事项及时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慎 分析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 ...
利安隆(300596) -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13:45
第二章 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 第一条 公司应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 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原则主要包括: (一) 按照法定顺序分配,且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二)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分配利润; (三)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 红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充分落 实《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五)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