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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3-27 10:16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选聘,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万兴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 会办公室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1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万兴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27 10:16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保事项; 1 (三)审议批准董 ...
万兴科技: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7 10:16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 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往来包括经营性资金往来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往来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 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 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 ...
万兴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7 10:16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2、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或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孙淳先生提交的辞任报告,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职务。辞任后,孙淳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董事辞任申请将于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在董事辞任申请生效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后,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铮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张铮先生如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同时担 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 ...
万兴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27 10:16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 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
万兴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3-27 10:16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按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回答股东 和投资者的咨询,注意证券报刊的报道,如有对本公司的不实报道,及时向领导 汇报并予以澄清。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或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
万兴科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3月)
2024-03-27 10:16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 或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九条 凡违反本办法,致使公司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时遭受损失的(包 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应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处分;必要时,相关责 ...
万兴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3-27 10:16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 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 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 员会成员。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 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 ...
万兴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23 09:03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 5 栋 D 座 10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 ...
万兴科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2-23 09:03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层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40029-01 号 致: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星期五)召开。北京德恒(深圳)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或"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浦洪律师、何雪华律师(以 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