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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04-23 13:41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扬帆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 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审议并监督执行具有有效激励与约束 作用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就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 度、绩效考核制度以及激励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业绩和行为进行评估。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 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 ...
扬帆新材: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3 13:41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公司拟变更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住所名称变更情况 为了规范企业地址描述,公司拟完善公司住所登记信息。公司原营业执照上 的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公司章程》上的地址 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 25 号,现将公司住所统一变更为:浙江 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 25 号。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
扬帆新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4-23 13:41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知情人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 务或者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的信息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公司选定的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披制 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 ...
扬帆新材:关于暂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3 13:41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现有的闲置自有资金拟定了现金管理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 品,该额度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 ...
扬帆新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3 13:38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苏为科、黄法、张福利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苏为科、黄法、张福利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扬帆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苏为科)
2024-04-23 13:38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苏为科)作为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诚 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 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人(苏为科)1961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博士生导师,浙江省特级专家。历任浙江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浙江工业 大学教授,德清天诺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中欣氟材股 份有限公司、浙江和泽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浙江野风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未上市)、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2023 年度,本人与公 ...
扬帆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13:38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会 议召开 10 天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含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张福利先生、黄法先生、苏为科先生向董事 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 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 关公告。 公司现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福利先 ...
扬帆新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4-04-23 13:38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支付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区域位置收入水平相 比具有竞争力; (二)基础薪酬确定原则:基础薪酬与各岗位职位价值、责任、个人能力、市场 薪酬行情等相结合,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绩效薪酬确定原则:与公司的经济效益以及完成目标的效率和质量挂 钩;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四)激励与约束相并重原则:有奖有罚、奖罚对等。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 核以及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管理部协助实施。 监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 公司董事 ...
扬帆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23 13:38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 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统一性,切实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 "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 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本制度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信 ...
扬帆新材: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3 13:38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 财务指标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 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 4 月 26 日(星 期五)15:00-17:00 举办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平台在线 交流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价值在线"(http://www.ir-online.cn)参与本 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三、参会人员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裁樊彬先生,财务总监 上官云明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樊相东先生,独立董事黄法先生。以 上内容如有变动,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