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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13:43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 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不断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 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以下为公司 2023 年度具体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3 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69,131.5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2.71%;利润总 额为-9,640.9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9,602.7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8,773.2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9340.83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3737 元,较上 年同期下降较大。 2、合理制定经营计划 科学组织生产管理 2023 年度董事会认真分析了公司所面临的行业竞争状况和公司发展阶段, 科学地制定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并积极督促管理层落实,严格检查执行情况。 各位董事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合理 化建议,切实增强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 ...
扬帆新材: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04-23 13:43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 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 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 ...
扬帆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福利)
2024-04-23 13:43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张福利)作为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诚 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 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人(张福利)1968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博士生导师。先后担任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助研,副研,研究员。现任上 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中心主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荣耀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未上市)、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
扬帆新材:总裁工作细则
2024-04-23 13:43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 的行为,确保总裁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本工作规则规定了公司总裁的责任、总裁及副总裁的职权及分工、 总裁办公会等内容。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 第四条 《公司章程》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样适用于 总裁。 第二章 总裁的职权 第五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十) 签发日常经营管理的有关文件,根据董事长授权,签署公司对外有关 文件、合同、协议等; (十一)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 ...
扬帆新材: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04-23 13:43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扬 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二) 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项目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 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
扬帆新材: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4-23 13:43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资产处置的程序及审批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并结合《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本公司及子公司在组织资源、 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 高本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公司 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对外投资的,应按有关法律 ...
扬帆新材: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04-23 13:43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 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 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应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当提名委员会召 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提名委员 ...
扬帆新材:关于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2024-04-23 13: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因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樊相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 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相东先生通过宁波新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 司 717,389 股股份,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限售股 91,200 股,合计 808,5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樊相东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 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 ...
扬帆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13:43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会议召开 10 天前以通 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俊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
扬帆新材: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23 13:43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推进,各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也不断增加,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同时,为 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贯彻《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增强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公司计划为子公司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 司、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1、为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扬帆")最高余额不 超过折合人民币 3 亿元整的债务提供担保; 2、为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