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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Yangfan New Materials (30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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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300637)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4 15:43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苏为科、俞唐青、申杰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苏为科、俞唐青、申杰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
扬帆新材(30063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申杰)
2025-04-24 15:43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申杰)作为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 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 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人(申杰)1983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先后担任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上海盛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现任北京 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 ...
扬帆新材(30063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4 15:43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六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扬帆新材料(浙江)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 ...
扬帆新材(3006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4-24 15:43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扬帆新材料(浙江)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 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 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
扬帆新材(30063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4 15:43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扬帆新材料 (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第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 ...
扬帆新材(300637) - 公司章程
2025-04-24 15:43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6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0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3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4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6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0 ...
扬帆新材(30063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4 15:43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扬帆新材料(浙 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与构成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 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会议的通知、联络、文件资料的 准备、记录、档案管理、决议公告等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五条 ...
扬帆新材(30063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黄法-换届离任)
2025-04-24 15:43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黄法)作为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 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 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正式卸任,不再 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人(黄法)1982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注册会计师。先后担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以及杭州智玩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扬帆新材(30063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4-24 15:43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订立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三)由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 ...
扬帆新材:2024年报净利润-0.46亿 同比增长47.73%
Tong Hua Shun Cai Bao· 2025-04-24 15:43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不分配不转增 数据四舍五入,查看更多财务数据>> 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 10441.32万股,累计占流通股比: 44.55%,较上期变化: 72.17万股。 | 名称 | 持有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增减情况 | | --- | --- | --- | --- | | | | (%) | (万股) | | 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172.92 | 22.07 | 不变 | | SFCCO.,LTD. | 3717.54 | 15.86 | 新进 | | 宁波新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75.55 | 4.59 | 不变 |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77.78 | 0.33 | 38.59 | | 王晨辉 | 75.41 | 0.32 | 新进 | | 北京信弘天禾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弘征程18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73.05 | 0.31 | 新进 | | 沈彤英 | 68.49 | 0.29 | 新进 | | 杨乐君 | 66.84 | 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