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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30066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 规范 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 " 减持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或者 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 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 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以下主体的 ...
江苏雷利(300660)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 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 披露的可靠性。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 ...
江苏雷利(30066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由全部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 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江苏雷利(30066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独立董事的选任、职权、任期等事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
江苏雷利(30066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下列一般原则: 一)符合 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之规定; 二)除为子公司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反 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 三)公司全体董事及经营层应当审慎对待对外担保,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 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 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 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 江苏雷利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
江苏雷利(300660)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子公司 设立全资子公司除外)、向子公司追 加投资 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 收购、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提供财务资助等。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 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公司原则上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进行以股票、 ...
江苏雷利(300660) - 累积投票制实施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小股东的 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 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使用的一种投票制度。即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 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 人,也可以分散投票给多位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两名或者两名以上董事时,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股东会仅选举或变更一名独 立董事或者非独立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此外,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可 以结 ...
江苏雷利(30066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配合 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 情人均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五条 公司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六条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 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 开"是指尚未在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公开披露。 第七条 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
江苏雷利(30066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 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 本制度也适用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本制度所称 关联方",是指根据《公司法》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 ...
江苏雷利(30066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 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 设董事长一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借款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