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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300660)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雷利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 责召集与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 ...
江苏雷利(300660) -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 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具体标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开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和交易所相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媒体上公告信息。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为未公开重大信息。本制度所称"信息披 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 ...
江苏雷利(300660)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 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 披露的可靠性。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 ...
江苏雷利(30066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 规范 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 " 减持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或者 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 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 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以下主体的 ...
江苏雷利(30066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独立董事的选任、职权、任期等事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
江苏雷利(30066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由全部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 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江苏雷利(30066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下列一般原则: 一)符合 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之规定; 二)除为子公司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反 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 三)公司全体董事及经营层应当审慎对待对外担保,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 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 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 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 江苏雷利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
江苏雷利(300660)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子公司 设立全资子公司除外)、向子公司追 加投资 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 收购、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提供财务资助等。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 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公司原则上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进行以股票、 ...
江苏雷利(300660) - 累积投票制实施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小股东的 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 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使用的一种投票制度。即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 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 人,也可以分散投票给多位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两名或者两名以上董事时,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股东会仅选举或变更一名独 立董事或者非独立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此外,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可 以结 ...
江苏雷利(30066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 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 本制度也适用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本制度所称 关联方",是指根据《公司法》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