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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30066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1 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主持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犯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未逾五年; ...
江苏雷利(300660)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7 月 I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 | 董事 |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6 |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30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3 | | 第六章 | 总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5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7 | | 第一 ...
江苏雷利(30066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行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前,应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 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二) 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 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三) 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 被证券交易所 ...
江苏雷利(30066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保证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能够 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
江苏雷利(300660)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 红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 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 第二条 公司应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 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原则主要包括: (1)按照法定顺序分配,且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2)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3)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4)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公司的公积金可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 加公司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 ...
江苏雷利(30066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 本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 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江苏雷利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 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江苏雷利(300660)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 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公司在国家政策、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 益最大化为原则,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 第三条 证券投资的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的新股配售、申购、股票二级 市场投资、基金产品、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证券衍生品种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但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参与其他上市公 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 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除外。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拟 进行证券投资 ...
江苏雷利(3006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知悉《 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 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公司应当加强内部控制,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 股份 变动管理指引》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买卖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 应当核查本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 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 ...
江苏雷利(3006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进一步建立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事、高管")的薪酬管理,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管的工 作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管 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雷 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标准,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 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一)公司董事;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第七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 确定薪酬标准。 第八条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参照地区 经济及行业水平,具体津贴 ...
江苏雷利(30066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09:31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交易"包括下列类型的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 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监管部门的规 范要求,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 适用本制度。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 披露义务。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 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