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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集团:拟收购邦道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邦道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024-01-17 14:07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邦道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所涉及邦道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卓信大华评报字(2024)第 2005 号 (共一册 第一册) 北 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 | | | 声 明 1 | | --- | |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3 | |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5 | |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5 | | 二、评估目的 9 | |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9 | |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1 | | 五、评估基准日 11 | | 六、评估依据 11 | | 七、评估方法 14 | |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22 | | 九、评估假设 23 | | 十、评估结论 24 | |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26 | |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32 | | 十三、评估报告日 32 | |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34 |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 所涉及邦道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 会 ...
朗新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7 14:01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5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朗新科技产业园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及《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向邦道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邦道科技"或"标的公司")的股东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朗新集团: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2024-01-17 14:01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 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邦道科技有 限公司 1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说明。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7 日 1-8-1 ...
朗新集团: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说明
2024-01-17 14:01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 的说明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 份的方式购买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邦道科技有限公司 10.00% 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 易摊薄即期回报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本次交易将增厚公司的每股收益,不 存在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情况。 一、公司为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虽然本次交易将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即期 回报摊薄情况,但考虑到若标的资产未来业绩实现情况不佳,公司的即期回报仍 可能被摊薄。为进一步降低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多种应 对措施,具体如下: (1)积极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 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 资决策程序,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 ...
朗新集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4-01-17 14: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专项核查意见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朗新集团")拟向无 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无锡朴元")发行 股份购买邦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道科技"、"标的公司")10.00%股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朗新集团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本次交易涉及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核查内容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 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 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 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 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 ...
朗新集团: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4-01-17 14:01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朗新集团") 拟发行股份购买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朴元") 持有的邦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道科技")10.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重组"、"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发布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10 日,为确保公平信息 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董事会谨慎自查, 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300682)、创业板指(399006) 以及应用软件指数(882513.WI))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 类型 | 首次发布日前第21个交易 日(2023年6月8日收盘 | 首次发布日前第1个 交易日(2023年7月 | 涨跌幅 | | --- | --- | --- | --- | | | 价) | 7日收盘价) | | | 公司股价(元/股) | 22.76 | 22.42 | -1.49% | | 创业板指(399006.SZ) | 2,123.96 | 2,169.21 | 2 ...
朗新集团: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4-01-17 14:01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 份的方式购买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邦道科技有限公司 10.00% 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 董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邦道科技 10.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 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不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文件,公司已在《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 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 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3、本次交易完成后,邦道科技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合法拥有 标的资产,能实际控制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 性 ...
朗新集团: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15 11:17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及《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指派律师列 ...
朗新集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5 11:17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4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5:00-16:00 召 开;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5 日 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朗新科技产业园公司 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长军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