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XI XINYU GUOKE TECHNOLOGY CO.(3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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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30072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6-30 12:4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5、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6、其他有可能接触到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1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 ...
新余国科(30072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6-30 12:4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 形的,可以无须向深交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上交所对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实行事后监管。 ...
新余国科(30072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2025-06-30 12:4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 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西新余国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 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 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统称"被问责 人")。 第五条 公司内部问责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 ...
新余国科(30072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6-30 12:47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向公司提供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 况,配合公司逐级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和控制关系。 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共同控制公司的,除按前款规定提供信息 以外,还应当书面告知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方式和内容,并由公司披露。 通过接受委托或者信托等方式拥有公司权益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 及时将委托人情况、委托或者信托合同以及其他资产管理安排的主要内容书面告 知公司,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契约型基金、信托计划或者资产管理计划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的,除应当履行前述第三款规定义务外,还应当在权益变动文件中穿透披露至最 终投资者。 第四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 关规定: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不受损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新余国科(30072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6-30 12:4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 加公司透明度,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 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 ...
新余国科(300722) - 投诉举报及投诉举报人保护制度
2025-06-30 12:4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举报及投诉举报人保护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投诉 举报的管理和对投诉举报人的保护,规范投诉举报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保障公司员工或第三方正常行使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权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诉举报范围及管理职责归属 第二条 投诉举报范围: 1、违反《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等行为; 2、牟取不正当利益,收受或进行商业贿赂等行为; 3、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公司合法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8、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以权谋私; 9、其他危害公司正常运营和社会声誉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审计部是投诉及举报人保护的管理部门,具体职责: 1、负责管理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收实名或匿名投诉举报,并根据 需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 1 2、书面记录举报内容并及时向管理层或董事长报告; 4、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使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
新余国科(300722) -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5-06-30 12:46
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同意聘任施玲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施玲玲简历情 况》,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鉴于施玲玲女士目前尚未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 施玲玲女士取得相应证书前,为确保公司董 ...
新余国科(30072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6-30 12:46
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 废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三十八个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废止<监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 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同时废止监事会的相关制度,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行使,将"股东 ...
新余国科(300722) - 董事薪酬方案
2025-06-30 12:46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方案 为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公司 董事参与决策管理的积极性,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方案。 第一条 本方案所称的董事是指公司董事、职工董事、独立董事。 1、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执行公司管理岗位薪酬标准。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后,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参考同地区上市公司,并根 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 本制度的修改由股东会决定,并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拟订修改草案, 修改草案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条 基本原则 1、薪酬和津贴根据岗位责任,参考公司业绩、行业水平综合确定。 2、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薪 酬,按月发放。 3、除独立董事外,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其他董事(非执行董事), 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4、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第三条 薪酬和津贴方案 第五条本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
新余国科(300722) - 落实董事会重要职权工作方案
2025-06-30 12:46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落实董事会重要职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两个一以贯之"要求,积极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完善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 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更好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根 据《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落实所属企业董事会重要职权工作方案》,公 司目前已落实了中长期发展决策权、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 三项重要职权,并按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对经理层成 员的聘任和解聘审议程序、履行了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和年度薪 酬的审议程序,现根据江西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 为进一步夯实董事会职权,结合实际,公司制定了《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落实董事会重要职权工作方案》,该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 并要求按省国资委和省军工集团的进度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落实职权范围 下一步需要落实的董事会重要职权主要包括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 业绩考核权、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 3 项职权。 二、落实职权措施 (一)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