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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Aofei Data Technology (30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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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30073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广州实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广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40101767653410D。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 1 页 共 50 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按照本章程关于董事长产生、变 更的相关条款执行。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 ...
奥飞数据(3007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非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过半数董事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为 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供 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
奥飞数据(30073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司为获取 未来收益而以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或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无形 资产、股权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 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本制度。公司设 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公司主业发展及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有利于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及较好的投资回报。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 理的有关要求,投资 ...
奥飞数据(30073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与诚信形 象,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广东奥飞数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 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 密,避免与防止泄密及由此导致的相关内幕交易。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机 ...
奥飞数据(30073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奥飞数 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生产经营、资产等产生较大影响,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 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包 括: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 公司。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公司 ...
奥飞数据(300738)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 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公司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四)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和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 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 ...
奥飞数据(3007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十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五)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
奥飞数据(30073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 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界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分为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3、由本条第(二)款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 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 ...
奥飞数据(30073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管理水平,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 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 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 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薪酬的审议确认。 第五条 公司相关具体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 ...
奥飞数据(30073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一名代表主持。 第六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后,并由全体独立董事 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