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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华股份:对外担保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11:24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 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 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
立华股份:内部问责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11:24
第五条 本问责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恪尽职守,提升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立华食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 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 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对象为 ...
立华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11:24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 股份变动管理》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 一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 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 ...
立华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11:2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1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
立华股份:关于2025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12-13 11:24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6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规避生产经营相关的饲料原料、生猪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 格大幅波动给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有助于 公司规避市场风险,对冲生猪价格及养殖利润波动风险。 2、交易品种、交易工具及交易场所:拟投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 且在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玉米、豆粕、生猪等商品期货、期权合约。 3、交易金额:预计 2025 年公司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 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 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5 亿元。 4、已履行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 ...
立华股份: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11:24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 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立华 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重大未公开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 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者 ...
立华股份:关于2025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2024-12-13 11:24
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拟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主营业务为黄羽肉鸡、生猪养殖与销售业务。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料是玉 米、豆粕等饲料原料,实行"本部集中采购,区域采购中心辅助"的采购模式。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及自然环境变化的影响,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波动, 公司主营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套期保值,有助于公司 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稳定年度经营 利润,减少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运用期货套期保 值这一工具也是加强公司集中采购的手段,通过对全公司玉米、豆粕等原料进行 套保操作,有效地对玉米、豆粕等采购头寸进行统筹管理,对一些采购能力较弱 的公司起到帮扶作用。已然成为规模饲料企业常用的一种规避市场波动风险,锁 定原料价格的手段。 我国是全球第一大生猪生产国及猪肉消费国,生猪出栏量及猪肉消费量占全 球的比重均 50%以上。生猪现货价格的剧烈波动给产业企业运营带来极大的不确 定性。生猪期货上市后,养殖企业可以利用生猪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及时调整生 猪的生产计划;还可以利用生猪期货锁 ...
立华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12-13 11:2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华股份"、"公司")2021 年度创业板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立华股份 2025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 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为黄羽鸡、生猪养殖与销售业务。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料是玉米、 豆粕等饲料原料,实行"本部集中采购,区域采购中心辅助"的采购模式。 为规避生产经营相关的饲料原料、生猪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大幅波动给公 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套 期保值业务操作,有助于公司规避市场风险,对冲生猪价格及养殖利润波动风险。 二、2025 年拟开展原料、生猪套期 ...
立华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11:24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立华食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还 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其他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 ...
立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11:2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 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 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