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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华股份(300761)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0:01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 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 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 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 ...
立华股份(30076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01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 ...
立华股份(30076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0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 董事会聘任的副总裁、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二)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 ...
立华股份(30076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01
第二章 职能部门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管理 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的具体工作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第五条 证券部具体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 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 ...
立华股份(30076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01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
立华股份(30076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01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 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为本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公司、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 ...
立华股份(30076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01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 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须经过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 关法律义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 ...
立华股份(300761)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01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三)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1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
立华股份(30076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01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 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当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 务。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信 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公司应当在公告显要位置载明前述保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 ...
立华股份(30076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0:01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或即将发 生、尚未公开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 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有关信 息告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的制度,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控股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