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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华股份: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11:22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4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 ...
立华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3 11:22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董事、监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全部成员。高级管理 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同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 级管理人员范围)。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监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 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内部董事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 除董事外的其他岗位或职位的薪酬标准发放,不再按董事职位另行发放薪酬。外 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下同)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
立华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11:22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1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
立华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11:22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立华食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 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须经过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 关法律义 ...
立华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2024-12-13 11:22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9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常州市天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常州市聚益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常州市昊成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 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收到公司 实际控制人程立力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常州市天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天鸣农业)、常州市聚益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 益农业)、常州市昊成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昊成牧业)出具 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天鸣农业、聚益农业、昊成牧业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累计减持 10,529,260 股,减持股份变动比例为 1.27%。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立华股份(30076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11:22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及《江苏立华食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战略 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 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 ...
立华股份: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2024-12-13 11:22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5 | | 第一节 | 股东 | 5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2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5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董事 |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5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2 | | 第一节 | 监事 | 32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3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4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34 | ...
立华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3 11:22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8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华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2:0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 ...
立华股份:内部信息保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11:22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负责人。公司证券部 具体负责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证券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 服务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 ...
立华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合作养殖农户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4-12-13 11:2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合作养殖农户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华股份"或"公司")2021 年度创业 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立华股份拟向合作养殖农户 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配合推进公司合作农户发展政策,解决农户建设鸡舍等资金需求,促进 公司与合作养殖农户长期合作,公司拟向合作养殖农户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即为合作养殖农户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总监在授予的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