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ree Squirrels(30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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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30078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
2025-03-27 13:30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提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杜绝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维护证券市场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成部分 。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指引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 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 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 备 ...
三只松鼠(300783) -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2025-03-27 13:30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二条 独立董事又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 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包含《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 的含义,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 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 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1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聘任不少于 3 名人员担任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必须占公司董事 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 ...
三只松鼠(300783) -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3-27 13:3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职责权 限,规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完善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境内企业境外 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的监督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使职 权。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上市后适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 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应 当 ...
三只松鼠(300783)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2025-03-27 13:30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行为,推动提升审计质量,维护利益相关方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 公正进行。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公开选聘方式的,应当通过公司官 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选聘文件应当包含选聘基 ...
三只松鼠(30078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3-27 13:30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 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 勤勉义务。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 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 议及高级管 ...
三只松鼠(30078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3-27 13:30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至少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其中独立 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指 非独立董事,以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 织。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三只松鼠(30078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3-27 13:30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三只松鼠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战 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 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期间,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战略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工 ...
三只松鼠(30078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
2025-03-27 13:30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连)方之间的关联(连)交易行为除遵守本办法的有 关规定外,还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其他规定。 第二章 关联(连)方和关联(连)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公司的关连人士为符合《香 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所定义的关连人士。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1 (三)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 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一条 为保证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连)交易符合公平、 ...
三只松鼠(3007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3-27 13:30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本规则第六条所述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事实发生 ...
三只松鼠(3007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3-27 13:30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规定的范 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第一条 为维护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 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和《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 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 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