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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30078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本细则中所称董事不包括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 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权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国 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 2 名以上董事时, 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 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 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 票权分散行 ...
国林科技(3007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运 作,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的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
国林科技(300786)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八月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股份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董事会 ………………………………………………………………………………………………………………………………………………………………………………………………………………………………………………………………………………………………………………………………26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独立董事 | | 第三节 董事会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 ...
国林科技(30078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 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应知悉《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 ...
国林科技(300786)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合理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和公平;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内部控制应该遵循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 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
国林科技(30078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充分体现岗 位履职情况和价值创造贡献与实际薪酬的关联性。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如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 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 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 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国林科技(30078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的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如公司相 关部门和人员不能确定其所涉及的事项是否属于本制度所称信息,应及时与公 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或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证券监管机构咨询。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 的消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
国林科技(30078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投资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 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
国林科技(300786)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青岛国林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 ...
国林科技(30078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 法规和《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 用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