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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5 14:11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1376 号),现将 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 的主要财务数据报告如下: |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 | --- | | | 2023 | 年 | 2022 年 |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1,903,137,344.18 | | 2,385,940,927.15 | | -20.2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8,780,872.64 | | 325,987,527.00 | | -60.50% | | (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 110,140,867.58 | | 305,246,158.48 | | -63.92% | |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海能实业: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5 14:11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7436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7436 号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 实业)《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募 ...
海能实业: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5 14:11
| 证券代码:300787 |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 公告编号:2024-058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93 | 债券简称:海能转债 | |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 | --- | |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 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 述综合授信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 汇票等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可共享上述额度。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 ...
海能实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5 14:11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安福县海能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2 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 席合伙人为梁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270 人,注册会计师 1471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41 人)。大华所在国内 重要城市设立了 30 家分支机构。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 33.27 亿元、审计业务 收入 30.74 亿元、证券业务收 ...
海能实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4-04-25 14:11
| 关于本报告 | 01 | | --- | --- | | 董事长致辞 | 02 | | 公司简介 | 03 | | 发展历程 | 05 | | 2023 大事记 | 07 | | 01 | 稳健公司治理 | | --- | --- | | 公司治理 | 11 | | 商业道德 | 18 | | 合规风控 | 19 | | 知识产权保护 | 20 | 02 | 03 | 创新产品发展 | | --- | --- | | 产品及客户服务 | 33 | | 科技研发创新 | 36 | | 负责任供应链 | 39 | 04 | 指标索引 | 54 | | --- | --- | | 读者反馈 | 56 |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报告 平等雇佣 45 目录 CONTENTS 绿色低碳环保 | 环境管理 | 23 | | --- | --- | | 能源管理 | 27 | | 资源管理 | 28 | | 废弃物管理 | 30 | | | 赋能员工社区 | | --- | --- | | 平等雇佣 | 45 | | 员工权益与福利 | 46 | | 员工培训与发展 | 48 | | 职业健康与安全 | 51 ...
海能实业: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5 14:11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1 号 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第 2803-04 室 邮编:518048 电话:(86-755) 2939-5288 传真:(86-755) 2939-5289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福县海能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实业"或"公司")委托,委派本所律师以专项 法律顾问的身份,就海能实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预留限制性股票(以下 合称"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2019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2018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 ...
海能实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4: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实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 下: 一、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
海能实业: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25 14:11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7435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1-2 | | --- | --- | --- | | 一、 | | | 二、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1-8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7435 号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后附的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能实业)管理层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涉及的 2 ...
海能实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14:11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促进公司价值最大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的薪酬管理,强化董事会在重大 决策中的作用,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责,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有 效调动公司董监高工作积极性,形成股东利益、公司利益、高管利益的有效统一,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 (一)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指由本公司员工担任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和不在公 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监事:指由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和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的公司职工 ...
海能实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5 14:11
| 证券代码:300787 |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 公告编号:2024-057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93 | 债券简称:海能转债 | |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 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各级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此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