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maes(3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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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迈科技(300807) -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2 11:48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 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董 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 ...
天迈科技(300807) -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2 11:48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郑州天迈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根据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 ...
天迈科技(300807) -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2 11:48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 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
天迈科技(300807) -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12 11:48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依法、及时地归集重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和《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负有 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履行内部报告程序的制度;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公司负有内部信息报告 义务的有关人员或公司,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第三条所指公司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可以指定熟悉相关业务 和法规的人员为信息报告联络人,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与公司董事 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的 ...
天迈科技(300807) -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2-12 11:48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经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 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进 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 他相关资料。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 议年报前,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年报信息披 露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 定,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布独立 意见。 第七条 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的标准 应当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 ...
天迈科技(300807) -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12-12 11:48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公司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 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关联方具有相同含义。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 ...
天迈科技(300807) -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12 11:48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 ...
天迈科技(300807) -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2025-12-12 11:48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管理, 规范公司印章的制作、管理及使用,避免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有效 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章、子公司印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政府机关或相关机构的重 要公函和文件,担保类合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及下发的各类 内部文件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 人代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 印鉴专用章、董事会印章、部门印章、子公司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三)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作为 银行预留印鉴使用的私章,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对外开具发票、银行票据及其它财 务凭证等。 (四)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不需要使用公司公章情形的各 类协议、合同 ...
天迈科技(300807) -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12 11:48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离职程序, 明确离职董事的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持续有效性与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辞任、任期届满未连任、 解任等离职情形及后续管理。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辞职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辞职时间; (2)辞职原因; (3)辞去的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1 第五条 如董事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业绩补偿、增持计划等), 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如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方案履行及其 他未尽事宜,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诺;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 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 ...
天迈科技(300807) -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12 11:48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以及《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 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 得转让: (一)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 (二)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