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chuan Injet Electric (300820)
Search documents
英杰电气(3008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1:33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各类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 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有义务依照本制度的 相关规定配合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实行知悉信息后立即登记并存档备查 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会办公室为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 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 董 ...
英杰电气(30082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1:33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子公司的信息收集和报告责任,确保公 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负责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管理部门。 第三条 报告人对所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所报告信息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期对报告人进行有关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等方面的沟通和培训。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 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改正。 第二章 ...
英杰电气(3008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1:33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外部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 符;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 励约束机制,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 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 奖惩挂钩。 第二章 薪酬构成、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四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 部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 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外部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 ...
英杰电气(30082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3 11:33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经 理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组织和行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 1 名。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任。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由公司董 事会聘任。 第七条 公司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第八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 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业的生 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 ...
英杰电气(30082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1:33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各部 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 审计工作的规定》,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 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 ...
英杰电气(300820)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1:33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资金,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防范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 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 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 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 ...
英杰电气(30082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1:33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执行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 露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 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要求 ( ...
英杰电气(30082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1:33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营和管理信息、关联交 易信息、重大风险信息、重大变化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按照《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息披露文件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行为。 ...
英杰电气(30082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1:33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三)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 性信息披露;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 传和误导;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等各种合法的投资者关系 活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与支持,以最终实现 公司价值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目标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 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可 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 合规披露信 ...
英杰电气(30082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1:33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认定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七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 第一条 为保证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应 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 职责。 第四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