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chuan Injet Electric (3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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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30082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3 11:33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和《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 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四川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 ...
英杰电气(30082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3 11:33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通过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 ...
英杰电气(300820)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3 11:33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应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 之前召开的股东会以普通决议决定本次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四川英杰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有关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 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表决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 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表决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 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的任期均不实施交错任期制,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 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五条 董事候选人数多于股东会拟选人数时,实行差额选举。 ...
英杰电气(3008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1:33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各类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 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有义务依照本制度的 相关规定配合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实行知悉信息后立即登记并存档备查 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会办公室为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 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 董 ...
英杰电气(30082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1:33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子公司的信息收集和报告责任,确保公 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负责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管理部门。 第三条 报告人对所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所报告信息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期对报告人进行有关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等方面的沟通和培训。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 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改正。 第二章 ...
英杰电气(3008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1:33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外部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 符;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 励约束机制,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 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 奖惩挂钩。 第二章 薪酬构成、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四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 部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 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外部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 ...
英杰电气(30082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3 11:33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经 理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组织和行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 1 名。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任。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由公司董 事会聘任。 第七条 公司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第八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 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业的生 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 ...
英杰电气(30082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1:33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各部 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 审计工作的规定》,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 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 ...
英杰电气(300820)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1:33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资金,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防范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 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 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 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 ...
英杰电气(30082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1:33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执行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 露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 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