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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股份(30083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2-08 11:01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 知全体独立董事。如情况紧急,不受前述通知期限的限制,可以随时通知召开, 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 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一名代表主持。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
博汇股份(30083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08 11:01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1 2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 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股东 会、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提 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但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等若干人。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组成公司总经理工作班子。总经理工作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 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五条 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监事以 外的其他行政职务。总经理在本公司领薪。 第六条 总经理及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博汇股份(30083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8 11:01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 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 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 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 ...
博汇股份(30083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1:01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本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 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 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本委员会(以下简称"本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选择标准、程序,并依照该标准、程 序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正、透明地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候选人。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本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 ...
博汇股份(30083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08 11:01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 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 ...
博汇股份(300839)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1:01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董事会本委员会的职责,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并使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应由三名公司现任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 工作; (三)有较强的 ...
博汇股份(3008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2025-12-08 11:01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薪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责权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 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计算 ...
博汇股份(300839)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12-08 11:01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 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 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 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 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 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工会或职代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 则的相关规定。 ...
博汇股份(30083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1:01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在其职 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 计等进行监督及评估,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在独立董事中至少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
博汇股份(30083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08 11:01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全 体投资者(股东)利益,切实保证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强化公司内部控制, 防范各类风险,降低运营成本,明晰公司与子公司的内部管理权限,提高公司整 体资产运营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结合产业结 构调整和市场业务需要,依法设立的由公司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或控 股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有效的子公司管控体系与机制,对子公司的组 织、战略、投资、生产、经营、财务、人事、信息披露等重要的经营运作活动进 行规范,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力度,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根据子公司的业务板块特性和股权关系、战略地位及盈利能力 等要素,对子公司实施分类管理,并结合其实际运作需要,制定相应的管控权责 体系。 第五条 公司应持续完善内设机构的职能配置,公司各职能部门应积极履行 对子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