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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23 12:02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提名 第五条 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会经征求被提名人意见并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1 (二)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 人的同意。 第六条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新的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时,应将提名资格证明及所提候选人必备资料在相应股东会召开前的10个工作 日提交董事会,由董事会审核提名及被提名人是否符合有关法规规定,通过审核后 的被提名人由董事会公告并提交股东会选举。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时,应 将提名资格证明及所提候选人必备资料在相应股东会召开前的10个工作日提交董事 会,由董事会审核提名及被提名人是否符合有关法规规定,前述资料同时报送中国 证监会、河北省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通过董事会审核且中国证监会无异议的 被提名人由董事 ...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23 12:02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行为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 ...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3 12:02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船汉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届满、解任、辞 任以及其他导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 ...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23 12:02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决策程序,确保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 资产形式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发起投资、 追加投资、收购兼并和合资合作项目等对境内外其他法人实体或经济组织的股权 投资,以及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债券投资、基金投资、衍生产品投 资等金融投资,不包括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内部的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 分别依据《公司章程》及本制度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对外投资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23 12:02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 守国家秘密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以及《中船汉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 ...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23 12:02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 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强化信息 披露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 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和责任追究应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责任人员。 第四条 责任追究应遵循责任与权利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 ...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25-09-23 12:02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 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 政府有关部门、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计法规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系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 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 经理负责具体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公司设立财务总监,是公司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和会计核算工作。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财务部设 部长职位,负责财务部工作。财务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会 计人员。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 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 ...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23 12:02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 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的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 议: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 公司及其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第一条 为规范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9-23 12:02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所界 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1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9-23 12:02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的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 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 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