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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23 12:02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 守国家秘密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以及《中船汉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 ...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25-09-23 12:02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 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 政府有关部门、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计法规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系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 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 经理负责具体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公司设立财务总监,是公司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和会计核算工作。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财务部设 部长职位,负责财务部工作。财务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会 计人员。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 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 ...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23 12:02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 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的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 议: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 公司及其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第一条 为规范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9-23 12:02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所界 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1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9-23 12:02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的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 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 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 ...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23 12:02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船汉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公司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 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 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四条 投资者 ...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管理制度
2025-09-23 12:02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债务融 资行为,防范融资风险,有效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的债务融资行为。本制度所称债务融资,是指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 要,以债务方式开展的对外直接或间接筹集资金的活动。其中,对外直接融资主要 是指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 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境外债券、可交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等。对外间接融资主要是指从各类金融机构获得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 各类金融机构借款、融资租赁等。 第三条 公司债务融资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合理权衡、降低成本、 适度负债、防范风险的原则,应考虑企业资金、筹资成本、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等 因素。 第四条 与银行借款有关的主要业务活动, ...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23 12:02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完整性是指需上报相关事项材料时,须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容完整地 上报交易信息和资料,不得有遗漏。同时须按照累计计算原则,将截至该笔交易 结束时,连续十二个月内的同类交易累计的总额同时进行上报。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船汉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 ...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23 12:02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设审计法规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 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评估 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计法规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如果同被审计对象有利害关系有可能 妨碍公正的,应书面向审计委员会提请回避;被审计对象认为与内部审计人员有 利害关系有可能妨碍公正的,也可书面向审计委员会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回避。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经济行为,提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 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船汉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独立监督和评价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和 ...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23 12:02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 管理、检查与考核等方面进行管理。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六条 母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制定子公司章程,并依据子 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母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员由公司 董事会或母公司总经理确定或提名。 第八条 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控 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 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系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 虽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