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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强装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9-18 11:58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536 号 致: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 议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在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 3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天津捷 ...
捷强装备: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8 11:56
证券代码:300875 证券简称:捷强装备 公告编号:2024-070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于202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天津捷强动力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66)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上 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 ...
捷强装备(300875) - 捷强装备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4-09-03 10:39
证券代码: 300875 证券简称:捷强装备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4-002 | --- | --- | |-------------------------|-------------------------------------------------------------| | | □ 分析师会议 | | 投资者关系活动 | √ 业绩说明会 | | 类别 | □ 路演活动 | | | | | | (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 | 参与单位名称及 人员姓名 | | | 时间 | 周二 ) 下午 15:00~16:30 | | 地点 | 公司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s://ir.p5w.net ) | | | 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 、董事长、总经理潘淇靖先生 | | 上市公司接待人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群女士 | | 员姓名 | 3、财务总监纪滋强先生 | | | 、独立董事何锦成先生 | | | 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 | | 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 | | 、对于子公 ...
捷强装备: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9-02 09:28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875 证券简称:捷强装备 公告编号:2024-069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41.82 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 万元 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 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5.87 万股至 71.73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比例为 0.36%至 0.72%。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 ...
捷强装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11:08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及《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负有 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的制度。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 关系了解到公司应披露的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 务。 1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七条 公司、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以下情形时,相关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 书予以报告。主要包 ...
捷强装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等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8-29 10:56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等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天 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分别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拟增加经营范围情况 为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计划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 加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特种设备 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特种设 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 条款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 ...
捷强装备(300875)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9 10:52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059 2024 年 8 月 30 日 1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潘淇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淇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纪滋强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 --- | |--------------------------------------------------------------------| | | | | |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均不构成公司对 | | 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 | | 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 ...
捷强装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8-29 10:52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75 证券简称:捷强装备 公告编号:2024-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捷强装备")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此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 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
捷强装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10:52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 年 8 月 28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 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坚持周密计划、规范运作和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