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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叶股份(300879)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5-04-22 14:33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9 页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叶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大叶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大叶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大叶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 ...
大叶股份(30087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4-22 14:3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大叶股份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光炼 |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春奎 |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 | | 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 | |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 是 | |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 | | | 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查询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 是 | ...
大叶股份(30087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2 14:3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叶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沟通交流; 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人员沟通交流;查阅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资料、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 等相关文件;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查看生产经营现场等措施,从公司内部控 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合规 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 ...
大叶股份(300879)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2 14:33
| | | | 一、审计报告……………………………………………………… 第 | 1—6 页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 7—14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7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8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第 9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10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1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2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3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4 页 | |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5—103 | 页 | | 四、附件………………………………………………………… 第 104—108 | 页 ...
大叶股份(300879)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22 14:33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证券代码:300879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3 二、声明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 4 月 | 一、释义 3 | | | --- | --- | | 二、声明 4 | | | 三、基本假设 | 5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6 |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 简称 | | 释义 | | --- | --- | --- | | 大叶股份、本公司、 | 指 |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上市公司 | | | | 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叶 | | 本报告 | 指 | 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 | | | | 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本激励计划 | 指 |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
大叶股份(300879) -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2 14:33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ZHEJIANG YANGMING LAW FIRM) 浙江余姚市南雷南路298号合力大厦北楼16楼 315400 电话:0574 6272 4297 传真:0574 6271 9499 http://www.yangminglf.com 3 本所接受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大叶股份"或" 公司")委托,担任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已 出具了《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称"前次法律意见书")。 自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以来,公司发展受内外部环境影响,导致 公司业绩指标增长与预期指标存在差距。2023年4月18日,本所就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作废事项 出具了《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2024年4月23日,本所就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作废事 项出具了《浙江阳 ...
大叶股份(30087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2025-04-22 14:3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宁 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叶股份"或者"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 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 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4 号),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760,312 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7,603.12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191.5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6,411.56 万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大叶股份(30087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5-04-22 14:3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大叶股份 | | --- | | (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光炼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春奎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郑光炼、赵春奎、黄超、赵波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 |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4 月 14 日-2025 年 4 月 18 日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变更决策文 | | 件,查看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2.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 | | 执行 | | 3.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 | | 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 √ | | 存完整 ...
大叶股份(300879) -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22 14:32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关 于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1-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关 于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大叶股份"、"公司")的委托,担任大叶股份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 简称"《指南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 ...
大叶股份(300879) -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2 14:04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 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件信息。 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