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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叶股份(30087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2025-04-22 14:3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宁 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叶股份"或者"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 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 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4 号),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760,312 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7,603.12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191.5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6,411.56 万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大叶股份(30087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5-04-22 14:3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大叶股份 | | --- | | (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光炼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春奎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郑光炼、赵春奎、黄超、赵波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 |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4 月 14 日-2025 年 4 月 18 日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变更决策文 | | 件,查看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2.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 | | 执行 | | 3.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 | | 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 √ | | 存完整 ...
大叶股份(300879) -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22 14:32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关 于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1-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关 于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大叶股份"、"公司")的委托,担任大叶股份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 简称"《指南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 ...
大叶股份(300879)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计维斌)
2025-04-22 14:04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计维斌先生, 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级高工,江苏工学院(现江苏大学)内燃机设计与制造专业本科毕业,上 海机械学院(现上海理工大学)流体力学专业硕士毕业,同济大学动力机械及 工程专业博士毕业。1993 年 7 月至 2011 年 9 月进入上海内燃机研究所工作, 分别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工、副处长;2011 年 10 月至 2022 ...
大叶股份(300879) -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2 14:04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 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件信息。 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 ...
大叶股份(300879)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文贵)
2025-04-22 14:04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文贵女士,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 师,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05年7月至今担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 院专任教师;2020年1月至2023年12月担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2023 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自2015年以来,先后担任中源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
大叶股份(300879)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2 14:04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宁波大叶园林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计维斌先 生、李文贵女士、徐宏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计维斌先生、李文贵女士、徐宏先生及前述独立董事的 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以上三位独立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 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 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 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计维斌先生、李文贵女士、徐宏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 ...
大叶股份(300879)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徐宏)
2025-04-22 14:04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徐宏先生,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 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企业合规研究中心主任,硕士 生导师。2010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挂任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 党组成员。2012 年 7 月至今,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副教授。2019 年 11 月 开始兼任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6 ...
大叶股份(300879) -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4-22 14:04
大叶股份(300879)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凝聚力和向心力。通过对公司管 理团队和核心员工工作绩效进行全面评估,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 同时,建立对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促进激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基础,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为本公司(含控股子公 1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公司经营 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薪酬考核体系,建立股东与 经营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制定了《宁波大叶园林 设备股 ...
大叶股份:2024年净利润1611.52万元,同比增长109.22%
news flash· 2025-04-22 13:58
大叶股份(300879)公告,2024年营业收入17.61亿元,同比增长89.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1611.52万元,同比增长109.22%。基本每股收益0.1元/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