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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利得(30088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7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 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 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 相关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规则 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指 引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
龙利得(30088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7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 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 ...
龙利得(30088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7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指公司依法设立或 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通过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加强日常监管两 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职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 其内部控制制度。子公司控股其他公司的,可以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 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如有,下同)及 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按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 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 规范运 ...
龙利得(30088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7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其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龙利 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规定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及分工、 总经理办公会等内容。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经理人员/经理,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本工作细则 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公司章程》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样适用于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职权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8) 在董事长权限范围内根据董事长的授权决定公司的投资事项; (9)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主要职权为: (1) 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分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 ...
龙利得(30088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和监督,提高公司 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
龙利得(30088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7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 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法 》 " )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 以 下 简 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龙利得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本制度未 规定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严守保密义务,不得进行 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内 ...
龙利得(30088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7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 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其 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均由董事会任命及罢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应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提名委员会工作。 (一) 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 (二)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三) 领导本委 ...
龙利得(30088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7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建立相应的监督和 防控机制,落实相关职责,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 ...
龙利得(30088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7
第一条 为强化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2 号》")、《龙利得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据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 查和评价,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等。 第一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 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均由董事会任命及罢免。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审 计委员会工作。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龙利得(30088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7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 机构。 第三条 本制度对公司、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应当根据《管理办法》《股票上 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 他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及本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 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与公司 相关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