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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利得(300883)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7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舆 情管理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商业信誉、投资价值等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 方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合称"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 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 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 ...
龙利得(30088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7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任职资格及聘任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1)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 ...
龙利得(30088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7
1 第一章 总 则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 "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 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 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 "《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 ...
龙利得(30088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7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龙 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与构成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 1页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
龙利得(30088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7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龙利得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均由董事会任命和罢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 ...
龙利得(30088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7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 和控制,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为管理层正确决策提供可 靠的信息和依据,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及效果,依据《龙 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为了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战略制 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予以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所处行业和 ...
龙利得(30088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7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资产处置的程序及审批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本公司及子公司在组织资源、 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 高本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公司 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对 ...
龙利得(30088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7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龙利得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或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会任命及罢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 领导本委员会,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 (二) 确定每次委员会会议的议程; (三) 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 (四)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职责是对公司 ...
龙利得(30088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7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符合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的规定条件。 第一条 为完善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投 票制度。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的股 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集中投给一位 候选董事,也可以将表决权股份数分散投给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 的,或者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应当在 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 ...
龙利得(30088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0:47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龙利得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 动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 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 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