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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新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06 11:18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定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4年3月6日(星期三)下午2:00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1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 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新甘泉西路 7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光荣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9,275,15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50,800,000 股的 51. ...
海昌新材: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06 11:18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4】第0085号 致: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扬 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扬州 ...
海昌新材: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3-04 08:56
1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周光荣 108,148,000.00 43.12 2 徐晓玉 31,350,000.00 12.50 3 扬州海昌协力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510,000.00 7.38 4 周广华 1,881,000.00 0.75 5 李扬 812,935.00 0.32 6 林燕 802,600.00 0.32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7 | 凌明 | 715,000.00 | 0.29 | | --- | --- | --- | --- | | 8 | 江强 | 695,385.00 | 0.28 | | 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保诚多策略 | 610,000.00 | 0.24 | | |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 | | | | 资基金(LOF) | | | | 1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64,800.00 | 0.23 | | | -博时专精特新主题混 | | | | |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 ...
海昌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3-04 08: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7)。本次股东大会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为了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 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定于 2024 年 3 月 6 日下午 2:00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 ...
海昌新材: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2-21 08:43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 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1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周光荣 108,148,000.00 43.12 2 徐晓玉 31,350,000.00 12.50 3 扬州海昌协力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810,000.00 7.50 4 周广华 1,881,000.00 0.75 5 谢利文 1,000,000.00 0.40 6 江强 981,385.00 0.39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7 | 李扬 | 812,935.00 | 0.32 | | --- | --- | --- | --- | | 8 | 林燕 | 802,600.00 | 0.32 | | 9 | 于孝龙 | 763,400.00 | 0.30 | | 10 | BARCLAYS BANK PL ...
海昌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4-02-06 08:24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3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光荣先生和总经理徐继平先 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董事长周光荣先生和总经理徐继平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 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计划自公司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 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不高于人 民币 200 万元。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 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周 光荣先生和总经理徐继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 ...
海昌新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2-05 07:54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2 2、提议时间:2024 年 2 月 5 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 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增强投 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光荣先生提议公司以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 三、提议内容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光 荣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光荣先生 1、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提议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 ...
海昌新材: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1-09 03:48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内部控制相关制度;2、取得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开展资 料。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 √ | | --- | --- | | 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 √ | | 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 | √ | | 合规(如适用)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 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 | √ | | 适用)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 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 √ | | 等(如适用)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 | √ | | 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 | | | 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 | √ | |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 | √ ...
海昌新材: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4-01-09 03:46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创证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对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保荐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吴丹、岑东培 本次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 工作的有序进行。 培训时间:2023年12月26日 培训人:吴丹、白明光 培训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新甘泉西路71号扬州海昌新材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培训内容: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内容包括: 1、上市公司再融资相关政策解读。 2、股份减持新规解读。 三、公司的配合情况 四、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效果 本次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培训对象对相关要求的认识和理解,特别是对于再融 资方面和股份减持方面,总体上提升了 ...
海昌新材(300885)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4 16:00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55 2023 年 10 月 1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5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2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 | --- |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 | | | | 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