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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新材(300885) - 关于首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8-25 08:15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0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首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建 粉末冶金制品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实施计划结项,同意公 司将节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2,827.31 万元(含银行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活动。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4 号)核准,公司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
海昌新材(300885)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5 08:15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 规定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8月25日上午 9 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会址为公司二楼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没有董事委托其 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 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光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 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 ...
海昌新材(300885)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8-25 08:01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公司首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8.97 元,募集资金总额379,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35,398,332.72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4,001,667.28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
海昌新材(300885)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8-25 08:01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37,940.00 | | 减:支付发行费用 | 3,257.84 | | 置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 | 281.99 | |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5,716.31 |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18,997.26 |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2,292.02 | | 减:部分项目结项转为补充流动资金(转一般户) | 9,151 ...
海昌新材(300885)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01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
海昌新材(300885)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01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文 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 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一致 ...
海昌新材(300885)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01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 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 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到获取长期 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 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 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事项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批准,不得将委托理财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 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 ...
海昌新材(300885)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01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要 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1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 的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 ...
海昌新材(300885)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08:01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 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有效地行使职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扬州海昌新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对公 司、全体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完善股东会运作机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召开 股东会, ...
海昌新材(300885)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08:01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含子公司)的债务向债权 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形式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 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任何人无 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 行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扬 州海昌新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