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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龙互连(30091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 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暂缓或者豁免披露信息泄露。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 ...
兆龙互连(300913)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浙江兆龙线缆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330521147114918E。 第三条 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653号文同意注册后,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3,062.5万股,于2020年12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全 称 : ZHEJIANG ZHAOLONG INTERCONNECT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 ...
兆龙互连(30091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 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或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或者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子公司包括: (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第二章 规范运作 (二)控股子公司,系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比例,或持股 比例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 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1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第七条 子公司 ...
兆龙互连(30091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 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 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 ...
兆龙互连(300913)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权责清晰原则。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 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捐赠人的捐赠意愿,不能 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第七条 量力而行原则。公司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 动。如公司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除按照内部议事规则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 外,不得对外捐赠。 1 第八条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按照内部议事规范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 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 第九条 合法合规原则。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 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务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利益的基础上, 更好地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兆 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
兆龙互连(30091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
兆龙互连(3009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保证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 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秘办,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秘 办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人,职工代表董事一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一)召集股东 ...
兆龙互连(30091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度 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 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 公司负责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 员。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 ...
兆龙互连(30091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规范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 障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总经理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 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董事会秘书一人,财务负责 人一人。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另行规定。 ...
兆龙互连(30091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件的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 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担任。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 (四)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