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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龙互连(30091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 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暂缓或者豁免披露信息泄露。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 ...
兆龙互连(300913)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浙江兆龙线缆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330521147114918E。 第三条 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653号文同意注册后,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3,062.5万股,于2020年12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全 称 : ZHEJIANG ZHAOLONG INTERCONNECT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 ...
兆龙互连(30091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 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或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或者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子公司包括: (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第二章 规范运作 (二)控股子公司,系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比例,或持股 比例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 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1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第七条 子公司 ...
兆龙互连(30091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 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 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 ...
兆龙互连(300913)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权责清晰原则。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 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捐赠人的捐赠意愿,不能 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第七条 量力而行原则。公司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 动。如公司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除按照内部议事规则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 外,不得对外捐赠。 1 第八条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按照内部议事规范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 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 第九条 合法合规原则。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 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务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利益的基础上, 更好地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兆 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
兆龙互连(30091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
兆龙互连(3009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保证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 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秘办,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秘 办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人,职工代表董事一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一)召集股东 ...
兆龙互连(300913)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 制发、管理及使用,加强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避免因印章使用不当 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及损失,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含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 务印鉴专用章、董事会印章、部门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四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 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 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他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 (三)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不需要使用公章情形的各类合 同、协 ...
兆龙互连(3009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 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 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公司收到辞职报告后应及时对 外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 ...
兆龙互连(3009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