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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龙互连(3009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 ...
兆龙互连(3009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 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 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公司收到辞职报告后应及时对 外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 ...
兆龙互连(300913)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 制发、管理及使用,加强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避免因印章使用不当 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及损失,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含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 务印鉴专用章、董事会印章、部门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四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 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 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他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 (三)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不需要使用公章情形的各类合 同、协 ...
兆龙互连(3009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 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 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 ...
兆龙互连(30091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 使权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 东所持的每一有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 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 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投 票权分散行使,投给数位董事候选人,最后按得票的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 ...
兆龙互连(30091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原则; (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除 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 ...
兆龙互连(3009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都应做好内幕 信息的保密工作,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董秘办为公司内幕信息 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 案、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 ...
兆龙互连(30091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依照本制度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 审计机构设立 第四 ...
兆龙互连(3009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 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 ...
兆龙互连(30091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2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 押及质押等形式。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批准, 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对外担保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