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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而达: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
2024-04-19 10:1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跟踪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恒而达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宁小波 |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华熙 |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次 0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 | | 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 | |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 是 |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 | | 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 | | ...
恒而达: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菡)
2024-04-19 10:1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菡) 本人作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在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下,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本人2023年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 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的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陈菡,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 生学历,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科研助理,2014 年11月至今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管理 ...
恒而达: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0:11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福 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而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华泰 联合对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 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恒而达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包括: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五家控股子公司莆田市恒达智能装 备有限公司、莆田万兴物流有限公司、莆田市恒而达工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恒而达(福建)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市锦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 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 ...
恒而达: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0:11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而达"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等有关规定,对恒而达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19日下发《关于同意福建恒而达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667万股,发行 价格为29.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931,5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 费用为人民币51,395,635.87元后, ...
恒而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19 10:1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 361Z025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4-9 |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恒而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4]361Z0253 号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而达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
恒而达: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9 10:11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进度的议案》。 (四)2023年0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的议案》。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本着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了监事会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积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现将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监事3名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会人数及人员构 ...
恒而达: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9 10:1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规定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傅元略先生、陈工先生、陈菡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董 事 会 2024 年 04 月 19 日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财 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综上,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恒而达: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19 10:11
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正华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编制单位: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 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 会计科目 | 2023年初占用资 金余额 | 2023年度占用累 计发生金额(不 | 2023年度占用资 金的利息(如 | 2023年度偿还累 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末占用资 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含利息) | 有)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 | | | | | | | - | | | | 小计 ...
恒而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9 10:11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4-012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3号文《关于同意福建恒而 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福建恒而达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45元。公司于2021年2月实际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6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931,500.00元, 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1,395,635.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439,535,864.1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18号《验 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 ...
恒而达: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19 10:11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4-015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授权董事会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市),授权期限自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具备以 简易程序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