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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而达(300946) - 关于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8-28 13:33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5-039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中 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6,007,800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720,936.00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另 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为践行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简化现金分红决策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中 期现金分红规划 ...
恒而达(300946)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8-28 13:3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而达"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 对恒而达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 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19日下发《关于同意福建恒而达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667万股,发 行价格为29.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931,5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 行费用人民币51,395 ...
恒而达(300946) -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8-28 13:09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尤其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每年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本制度的要求,到公司进行现场工 作。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现场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出席 ...
恒而达(30094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8-28 13:09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 应当尽量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 理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
恒而达(30094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8-28 13:09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提升 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为保障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 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原则; (三)薪酬水平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 ...
恒而达(30094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3:09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进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 进行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福建恒而达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 无效。 审计委员会的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 ...
恒而达(30094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3:09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拟订 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内容违 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的,该项决议无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恒而达(30094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3:09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名、任免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作为专门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项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 无效。 提名委员会的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 ...
恒而达(30094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8-28 13:09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差 错、舞弊和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或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 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是指公司进行私募股权投资(PE)、创投等风 险投资行为,但公司 ...
恒而达(30094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3:09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 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 力,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 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 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 无效。 战 ...